就在昨天,即12月29日,证监会公告显示,鉴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行”)已向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83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当天下午,广州农商行发公告回应上会前夕突然撤回a股ipo申请的主要原因为“战略规划调整”,并称“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重启a股发行申请”。
在此四天前的公告透露,证监会将于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183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核包括广州农商行在内的6家公司首发上市事宜。据此时间安排,广州农商行原定于今日上会。
广州农商行在随后发布公告中表示,鉴于战略规划调整,该行经审慎考虑,并经与该行a股发行申请相关中介机构的审慎研究,广州农商行决定撤回a股发行申请。同时,广州农商行亦称,“本行业务运作良好,撤回a股发行申请将不会对本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重启a股发行申请。”
事实上,三年多前,广州农商行(.hk)已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但在2020这个年份,广州农商行却未能像重庆农商行一样实现a+h股的上市“梦”。
“做中国乃至世界的好银行”,是广州农商行在官网中为自己定下的战略愿景。但该行近年来的不良贷款大幅增长、高层频涉落马事件以及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等,也在战略愿景之外,被摆到世人面前。
第三方评级机构:部分行业出现亏损,导致该行不良贷款大幅增长
广州农商行9月18日发布的2020年中期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实现营收117.94亿元,同比增长9.20%;但是在净利润方面,数据出现下滑,为33.2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6.73亿元减少约3.5亿元。
资本充足率上,截至2020年上半年,广州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上年末下降了0.79%与0.6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方面依然“告急”,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1%,该数据不仅低于上年末的9.96%,也低于上年同期(即2019年6月30日)9.83%的水平。
资产质量方面,中期报显示,截至2020年上半年,广州农商行的不良率为1.84%,较上年末时上升了0.11个百分点。事实上,自2018年开始,广州农商行的不良率呈现上升态势。
对此,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今年7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下称《评级报告》)中,记者看到了一些原因。
据《评级报告》披露,由于部分投资资产出现风险,2019年广州农商行加大了对证券投资资产的拨备计提力度。截至2019年末,广州农商行证券投资中53.88亿元处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二阶段”;41.16亿元处于“第三阶段”,主要为非标投资。“该行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末,证券投资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为6.87亿元。”
此外,《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企业债在广州农商行的证券投资中占比为2.67%,主要在aa+级及以上;但其中0.13亿元“14 宁宝塔 ”出现违约,目前已划入次级类。
《评级报告》称,受市场不景气影响,部分钢铁加工行业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导致广州农商行不良贷款大幅增长。“2019年该行新增不良贷款较上年大幅上升44.90亿元至 76.20亿元。”
来自《评级报告》介绍,为应对不良贷款反弹,广州农商行加大了不良处置力度,“2019年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41.32亿元,其中核销25.78亿元,现金回收10.30亿元,债权转让5.24亿元。”但截至2019年末时,广州农商行合并口径不良贷款余额还是上升至83.20亿元,不良率则升至1.73%。
此外,截至2019年末,广州农商行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49.44亿元,在总贷款中占比3.11%。《评级报告》提示,在经济下行时期,关注类贷款易转化为不良贷款,未来需对此部分贷款的迁徙情况保持关注。
股东方及内部高层频陷“多事之秋”
广州农商行招股书(2019年12月20日公示的更新版,下同)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期(即2019年9月),广州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金控”),持股比例为3.73%。
今年9月28日,广州农商行一纸公告显示,其非执行董事李舫金“因个人精力有限”,请辞该行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多项职务。
10天之后,即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公告,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除了第一大股东方面出现高管违纪违法事件外,广州农商行内部也不平静。
2019年7月21日,广州农商行公告称,该行董事长王继康因工作调动请辞该行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由副董事长易雪飞暂为履行董事长和授权代表职务。
一个月后,即2019年8月23日,同样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公告显示,广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3月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对外发布公告,称该院日前经审查,依法对王继康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4月1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再发公告称,该院日前依法对王继康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今年7月14日,公告显示,广州市检察院已依法对广州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彭志军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值得关注的是,股东方及内部的高层频陷“多事之秋”是2019年至2020年,这也正值广州农商行a股ipo推进的关键时期。
万亿规模“梦”碎2020年a股上市路
官网显示,广州农商行的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11月的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农商行共下设635个营业网点,共有员工1.2668万名。
今年的10月20日,广州农商行将其称为“里程碑”。根据广州农商行当晚发布的三季度末财务概要公告,截至今年9月30日,该行集团总资产规模突破人民币万亿元“关口”。
这也使得广州农商行继重庆农商行、北京农商行之后,成为第三家资产规模达标“万亿俱乐部”的国内农商行。在此之前,重庆农商行和北京农商行分别于2019年6月27日和今年10月16日宣布总资产突破万亿。
三年多前,即2017年6月20日,也是广州农商行发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在这一天,广州农商行(.hk)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就在这一年的3月10日,中国证监会批复了对广州农商行港股上市的申请。
但是,当前的广州农商行却未能像重庆农商行一样如愿实现a+h股上市“梦”。
证监会官网显示,2019年3月22日,广州农商行a股ipo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这意味着在港股上市已两年的广州农商行正式进入a股ipo排队序列。招股书申报稿(2019年3月15日报送版)显示,广州农商行a股拟发行不超过15.97亿股,发行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4.00%。广州农商行也表示,此次a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
7个月后,即2019年11月29日,广州农商银行ipo申请获反馈意见。证监会官网显示,反馈意见针对广州农商银行首发申请文件提出45个问题反馈,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财务会计资料问题三个方面。
证监会对广州农商银行在报告期多次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与行政处罚表示出重视。反馈意见显示,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处罚指出广州农商银行在多个方面存在问题,证监会要求广州农商行说明反复收到监管部门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的原因,以及是否反映其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证监会注意到,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广州农商行逾期贷款分别为84.51亿元、59.65亿元和87.4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4%、2.03%和3.56%。要求广州农商行补充披露逾期贷款及逾期率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并要求该行完整披露报告期内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
2019年12月20日,广州农商行在证监会网站上更新披露招股书,补充了证监会反馈意见内容。同日,证监会披露的企业申请情况显示,广州农商行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反馈”。
但进入2020年后,广州农商行a股的ipo之路出现了变化。4月29日,证监会官网对外公布了《关于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个别违约债券会计核算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罚金超千万,曾存在“服务‘三农’不积极”“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等现象
招股书披露,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年末、2017年年末及2016年年末的报告期内,广州农商行本行及分支机构受到15宗行政处罚,本行控股子公司则受到39宗行政处罚。
据记者统计,广州农商行这54张罚单合计罚金超过千万,具体为1013.万元。仅就广州农商行本行及分支机构受到15宗行政处罚看,“贷款被挪用”、“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后检查报告未记载贷款资金流向”等成为“重灾区”。
“独具特色的三农金融服务”“领先的小微金融服务”,这是广州农商行在官网中对本行市场定位的重点介绍。然而事实上,广州农商行服务“三农”与小微的热情似乎不够。
在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巡察组,对广州农商行等24个单位开展了巡察。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官网对外发布了《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指出广州农商行存在“服务‘三农’不积极”“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等现象。
而关于广州农商行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0月15日公示的一则违法发放贷款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原广州农商行微小金融事业部奥园广场微小贷中心的业务主管及两名客户经理,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违法放贷金额合计1.90亿元,后造成1.32亿元未能收回的重大损失。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三人合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4个月并处以罚金的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