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贱为婚姻是什么意思
古代女子失贞将受到什么惩罚
凡是良贱为婚,不仅体罚打板子,更重要的是判处离婚,决不许良人以上的家庭掺有贱民的血统,以维持良贱制度。
良贱禁婚古典文学与文书记载
古代文献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方言》记载,燕北地区,百姓将女儿嫁给地位低下的男称为“臧”,而女子出嫁为奴称为“获”,这些词汇暗示了当时社会对贱民的歧视。例如,《魏女.高宗文成帝纪》提到婚姻应当遵循尊卑有别原则,皇族和士民不得与工匠等卑贱姓氏通婚,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律文件如《唐律疏。
良贱禁婚的古典文学与文书记载
婢女为家内奴隶,无人身自由,不能自行择偶或匹配士人,古典文学中的《霍小玉传》、《诈妮子调风月》、《红楼梦》等,深刻反映了这种制度习俗的不合理性。《方言》:“燕北之郊,民而婿婵,谓之藏(也仆臧),女而归奴谓之获。”臧、获皆贱民。《魏女.高宗文成帝纪》:“夫婚姻者,人道之始。.
怎样理解古人的婚姻、爱情?
“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
良贱禁婚各朝代法令与习俗
北魏文帝拓跋濬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他首次发布了明文规定,严禁良贱之间的婚姻。唐朝之后,法律对此类婚姻的态度更为严厉,视良贱婚娶为犯罪行为,这一规定在明代得以延续。贱民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官私奴婢、僮仆、特定户籍、艺人、仆役、世仆、惰民、丐户等特殊群体,以及浙江九姓渔民和广东疍民等。到。
「良贱不婚」的出处是哪里呢?
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 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 定妻妾之分。
一夫多妻的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良贱不婚”是指由于封建的等级制度,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在其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乐人,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且婚姻无效。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并非指“纳妾”。如此以来,中国古代。
唐朝婚姻制度的特点
首先我们不妨来看看当时的婚姻制度。唐朝是个极为看重门第与地位等级的社会,讲究“色类相从”,当时人按照身份可以分为四种:贵人(官吏)、良人(农工商贾白丁)、贱人(杂户、官户、部曲、客女)、奴隶。这些不同阶层的嫁娶除了贵、良可以互相通婚外,其他的必须按照“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
古代有“良贱不婚”的说法``可在其他小说上却经常见到为女子赎身再通。
“良贱不婚”主要指门当户对的婚姻,是社会的主要意识,是主流。至于对妓女的赎身,在古代一般也只能作为妾,而不能作为妻的。在古代,妾是仅仅比佣人地位高一点,不具有继承权的。如果妻有子的话,一般来说,妾的子只有少量的继承权,而没有父亲的爵位继承权等等。以上。
良贱禁婚的介绍
古代关于禁止良民与贱民之间通婚的法令与习俗。古代奴隶、百姓平民与贵族互不通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