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概念及分析
婚姻法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概念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话,等于所谓的夫妻关系根本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之间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在无效婚姻里面都根本不成立。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是重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结婚。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无效婚姻是因。
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有:1、重婚;2、近亲结婚,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4、早婚,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法定结婚年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
法定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
无效婚姻法条中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你已经建立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第三人。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1、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是指法律不认可其合法性的婚姻关系。这类婚姻往往不符合结婚的基本条件,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点:首先,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存在婚姻关系,即存在重婚行为,这种婚姻则无效。其次,如果结婚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样的婚姻同样无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 2、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此,中国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为了明确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条中规定:“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