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无效婚姻予以撤销吗

知合2024-09-30 10:56309 阅读0 赞

无效婚姻在哪解除呢

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解除,或者是向法院起诉该婚姻无效。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3)。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无效婚姻予以撤销吗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5)效力不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无效婚姻予以撤销吗

民政局能判定婚姻无效吗?

民政局不可以判决无效婚姻,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可以判决婚姻无效的机关仅仅是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没有赋予民政机关以宣告婚姻无效的任何权力。二、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无效婚姻予以撤销吗

近亲结婚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三、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婚姻。

法律规定如何举证无效婚姻?

法律规定可以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举证无效婚姻,一般有以下二种程序:(一)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二)诉讼程序。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民政局有权撤销婚姻吗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

涉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吗

当事人涉嫌重婚罪的婚姻登记机构当然可以收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如果发现男女双方结婚登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婚姻法,像重婚的话肯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所以婚姻登记机构有权利收回结婚证,而且重婚本来就是无效婚姻。 一、涉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吗?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

可撤销婚姻法理依据是什么?

2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 案件审理指南 婚姻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四大不同点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相威胁。二、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无效婚姻所欠缺的是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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