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婚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知合2024-10-26 03:45265 阅读31 赞

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婚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违法或失信行为包括:伪造或涂改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等证明材料;故意隐瞒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冒名顶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有近亲结婚的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婚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怎么办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婚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哪些属于婚姻登记失信行为

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四是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婚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什么是婚姻失信,哪些行为会进入这个名单?

❷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等行为的,❸隐瞒婚史造成婚姻无效、作出虚假声明等故意骗取婚姻登记证的;❹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将由婚姻信息系统导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记入诚信“黑名单”。。

结婚登记能查出坐过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此条款强调了结婚双方的自愿性和自主性,并未涉及犯罪记录的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

婚姻登记中的瑕疵存在哪些常见情形

1、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情形有哪些?(1)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2)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要询问结婚当事人。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1、男女双方或。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章

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协议或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档案由民政部门长期保管,丢失的证件可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包括为不符条件者办理登记、丢失档案或超标准收费等。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1994年的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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