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构成要件包括
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依据《民法典》,婚姻撤销的法定条件包括:1. 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害方可通过司法途径撤销该婚姻,具体包含以生命、身体、健康、名誉或财产等方面威胁缔结婚姻;2. 结婚前若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申请司法机关对该婚姻予以撤销,所谓“重大疾病”,即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相关精神类疾病等对。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包括什么
请求撤销婚姻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施加胁迫方有故意,其行为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二是存在胁迫行为,如恐吓、威胁等;三是胁迫行为违法,包括目的、手段均非法;四是被胁迫方因恐惧而做出结婚决定。常见胁迫手段包括非法暴力攻击、直接损害等,例如男方威胁女方全家安危迫使女方结婚,或是对女方实施暴力、诽谤。
可撤销婚姻的要求包括哪些
撤销婚姻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胁迫方有故意行为,导致受害者产生恐惧感;其次,胁迫行为确实发生,包括恐吓、威胁等手段;再次,胁迫行为违法,目的和手段均不合法;最后,受害者因恐惧心理而做出结婚的决定。若一方因生命、身体、名誉、财产等受到威胁而产生恐惧,被迫与对方结婚,则构成胁迫。胁迫手段常见。
可撤销婚姻要求是哪些
撤销婚姻需具备以下四个要件:首先,行为人需有胁迫的故意,且实施的胁迫行为令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其次,存在具体的胁迫行为,如恐吓、威胁等手段;第三,胁迫行为本身违法,包括目的和手段均不合法;最后,受胁迫一方因恐惧而与对方结婚。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十一条款,明确指出受胁迫结婚者有权请求撤销。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构成条件有何差异
无效婚姻,即法律上不符合条件规定而缔结的婚姻。其主要类型包括:(一)重婚;(二)与法律禁婚亲有亲属关系;(三)未达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则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因受胁迫而成婚;(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一、定义与构成要件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
可撤销婚姻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的情形。具体而言,如果一方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受胁迫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个人的婚姻自由和自愿原则。此外,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限制同样重要。受胁迫的一方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请求。
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的?
第十条明确指出,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这些情况下的婚姻被视为自始无效,双方不享有夫妻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则详细描述了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即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受胁迫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包含哪些
实际上,胁迫结婚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暴力、恐吓、经济压力、道德威胁、家庭控制等。受胁迫的一方可能会在心理、身体或社会方面受到巨大压力,被迫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结为夫妻。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有权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受胁迫的一方知道。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哪些
婚姻法还规定了其他可撤销婚姻的几种情况。如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已达到法定婚龄且结婚时未被告知该疾病者,可以撤销婚姻。此外,婚姻登记时弄虚作假,如隐瞒重要事实或伪造证件,也属可撤销婚姻情形。再者,夫妻间存在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或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