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可撤销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的胁迫构成要件
可撤销婚姻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关键要素。首先,必须存在胁迫的意图。此意旨指行为人有利用威胁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且基于此恐惧作出决定。其次,胁迫行为本身,即行为人明确表示威胁,其强度足以令对方感到恐惧。第三,胁迫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意味着目的或手段违反法律。最后,被胁迫人的决定与胁迫行为之。
什么情况下婚姻可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关当事人有权申请予以撤销的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条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有着怎样的法律特征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其婚姻关系的。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可撤销的婚姻是什么,无效婚姻都有哪些?
(2)请求权人不同。正因为可撤销婚姻仅仅涉及婚姻的私益要件,故而可撤销婚姻的撤销请求权只能是当事人本人,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撤销婚姻与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不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有撤销事由的可撤销婚姻,由受胁迫的一方向婚姻登记。
撤销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结婚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状态是在一方或者是双方被胁迫的状态或者是人身自由被限制额状态下完成的,不是出于双方的自愿。此时,受胁迫的一方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向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请求撤销该段婚姻,使婚姻关系消灭。 一、撤销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可撤销的婚姻,是。
什么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的,具有下列要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
无效婚姻的条件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婚姻无效情形包括三种:重婚、未达到法定婚龄、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如果当事人已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年龄未满法定婚龄时进行婚姻登记,或存在血亲、姻亲关系而结婚,这些情况均构成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不承担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可撤销婚姻则涉及两种情况:因胁迫。
可撤销的婚姻条件是什么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处理撤销婚姻请求时,需谨慎考量,确保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考虑到婚姻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规定为可撤销婚姻,赋予受胁迫方选择是否维持婚姻的权利。若受胁迫方选择撤销,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经审查核实后,宣告。
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