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理由是什么意思呀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一方通过胁迫手段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那么这段婚姻是可以撤销的。这种胁迫行为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包括:首先,胁迫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不能是合法手段或合法威胁。其次,胁迫方必须有故意,即他们必须有意。
何谓可撤销婚姻
以下为具体可撤销婚姻的情况:1、因恐吓结婚者,受恐吓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时间需在恐吓行为终止後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则需在恢复人身自由後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告知对方,如未告知,对方可在得知或应该得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於"恐。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哪些
需要注意的是,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是胁迫。这意味着,如果婚姻并非因胁迫而成立,即使存在其他不愉快或不合适的情况,也不能通过撤销婚姻的方式解决。此外,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将不能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那些在结。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而可撤销婚姻则因:(一)受威胁或强迫而缔结婚姻;及(二)缔结婚姻一方在婚前于重大疾病事项上未如实告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什么婚姻
可撤销婚姻,法律定义为因胁迫结婚的情况。在这样的婚姻中,一方可能因受到威胁,被迫与另一方结婚。威胁可能涉及对结婚人的生命、健康、名誉或财产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的期限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请求撤销期限则自。
可撤销婚姻的意思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是指结婚时,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因受到胁迫而违背了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与之不同的是,无效婚姻是因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条件或禁止性规定,例如未达到法定婚龄或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且一旦被认定无效,则该婚姻自始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改变。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果在婚姻被宣告无效。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1、事由不同 婚姻无效的原因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痊愈、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有一种即受胁迫。2、程序不同 婚姻无效的认定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提出时间不同 婚姻无效提出。
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呢
可撤销婚姻是指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背结婚自由原则的婚姻形式,常见于包办、买卖婚姻等。尽管存在婚姻事实,但这类婚姻相对无效,且具有特定的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是存在一方或双方被胁迫结婚的情形;二是结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可撤销婚姻登记的前提条件
婚姻,不得撤销。若需撤消,仅有权通过诉讼手段实现。因胁迫或刻意隐瞒患病而缔结的婚姻方可视为可撤销之婚姻。若因胁迫而结婚者,受害方自受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权利要求撤消婚姻。且胁迫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往往用对另一方当事人或是其亲近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构成威胁,强迫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