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包括

知合2024-10-31 15:34627 阅读58 赞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构成重婚,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和女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存在这三种情形的婚姻关系都是无效的,并且重婚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在无效婚姻中,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还是受保护的。 一、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

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包括

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包括

什么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 第一, 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 结婚 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在法律原则上属于违法犯罪,自然地,重婚情形下的婚姻是被法律规定为无效。

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包括

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1.重婚。我国从西周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否则构成重婚。重婚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对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配偶的一方重婚当然构成重。

民法典规定确认婚姻无效能否申请再审

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均不予受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情形有什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简述婚姻无效的事由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婚姻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婚姻协议书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有法律效力。婚姻协议书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温馨提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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