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效力与无效婚姻相同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法律分析:相同点:从效力状态上来说,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同点:第一,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和可以主张撤销婚姻的权利人不同。首先,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其他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主张。而可撤销婚姻,更侧重保护婚姻自主权,无论是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方,当其取得。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无效与可撤销婚姻有哪些共同点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包括:第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第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第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到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是什么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点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2、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
第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第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第三、请求权的存续。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回答:无效婚姻是指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在撤销之前这个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撤销之后这个婚姻就属于无效的婚姻。两者的联系在于,只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之内撤销掉可撤销的婚姻,那可撤销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两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婚姻适用的情形是违反了《民法典》对合法。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区别: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相同点两者都需要向法院申请确定。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婚姻仍然有效。一旦被撤销,该婚姻自始无效,即从未存在过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若在法定时限内放弃,则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三、申请人范围 可撤销婚姻:只有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