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效力由谁决定

知合2024-10-16 14:39457 阅读58 赞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效力是能怎么的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力存续。一旦婚姻撤销,自始不具法律效力。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一开始就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双方亦无夫妻权利和义务。撤销婚姻的后果是,从结婚开始,婚姻无效且无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撤销婚姻时,。

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效力由谁决定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2、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可以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行使,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不需要经过法院判决;可撤销婚姻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才无效 4、请求权的时效不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没有时效限制,随时可以提出;可。

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效力由谁决定

可撤销婚姻情形该如何处理?

可撤销婚姻情形的处理,一般是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由法院根据审查的结果来决定是否撤销婚姻关系,并且当事人一般需要在受到侵害后的一年内提出,如果超出期限,司法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一、 可撤销婚姻情形该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情形的处理,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效力由谁决定

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

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行使。《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已经被撤销的婚姻的效力是什么样的

律师解答: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律师补充。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1. 无效婚姻自婚姻登记之日起即无法律效力,可撤销婚姻在撤销请求提出前婚姻关系有效。2. 无效婚姻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重婚、近亲结婚,可撤销婚姻因结婚时存在欺诈、胁迫。3. 无效婚姻无需法院判决,任何单位个人可揭露,可撤销婚姻需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

撤销婚姻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对于撤销的婚姻的效力问题,被撤销的婚姻是自始没有法律效力的,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对于被撤销的婚姻,其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此外在婚姻关系被撤销后所生子女,双方的监护权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被撤销而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被撤销后等于未婚吗?可撤销婚姻的子女由谁抚养?

四川道略律师事务所夏德敏律师解答:可撤销婚姻在撤销之前,现存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可撤销婚姻对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所作的规定

婚姻法对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做了明确规定,主要针对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主体只能是受胁迫的一方,因为他们在结婚时未能真实表达意愿,婚姻关系违反了其意志。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和当事人权益,法律规定,受胁迫者在胁迫婚姻成立后,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两种情形: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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