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指

知合2024-10-15 04:51112 阅读97 赞

如何理解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可撤销婚姻是指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违法结合。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

可撤销婚姻是指

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 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登记 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指

根据《民法典》,下列婚姻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因违反结婚的条件(主要指私益要件),经撤销权人申请,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的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是哪些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事由不同、程序不同(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时间不同、提出的主体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撤销婚姻有哪几种

在结婚登记前,如果一方未如实告知另一方自己身患重大疾病,对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4、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

什么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的手段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按照《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和联系

回答:无效婚姻是指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在撤销之前这个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撤销之后这个婚姻就属于无效的婚姻。两者的联系在于,只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之内撤销掉可撤销的婚姻,那可撤销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两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婚姻适用的情形是违反了《民法典》对合法。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根据最新规定,婚姻可撤销只存在两种情形,具体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但是并未在婚姻登记前告知相对方,那么对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1、其中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是什么。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由五种改为两种。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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