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构成重婚,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和女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存在这三种情形的婚姻关系都是无效的,并且重婚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在无效婚姻中,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还是受保护的。 一、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
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1.重婚。我国从西周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否则构成重婚。重婚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对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配偶的一方重婚当然构成重婚罪。
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婚姻被撤销的情形:1、胁迫婚姻;2、隐瞒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
无效婚姻的认定,具体如下:1、重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2、近亲结婚,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4、早婚,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法定结婚年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效。
有法院判同妻婚姻无效的吗
可见,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法院均不予受理。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要申请婚姻无效的话必须要满足对应的。
简述婚姻无效的事由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包括
法律主观: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一)重婚。我国从西周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否则构成重婚。重婚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对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配偶的一方重婚当然构成重婚罪。无配偶的。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哪些情形,属于婚姻无效的事由?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第二。
什么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68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6868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