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知合2024-09-06 22:35613 阅读48 赞

简述无效婚姻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什么是无效婚姻?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是与有效婚姻相对应的,并且一旦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后,就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的。不过我们在认定无效婚姻的时候需要从其构成要件入手认定的。(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二)有禁止结。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二者的联系如下: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什么叫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

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些法律障碍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婚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有夫或有妻。一方已经有配偶,而另一方不知情或与其私自结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其他法定近亲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因为这些。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违法婚姻。法律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前提是合法婚姻,是有效婚姻。因此,夫妻权利。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1、无效婚姻。是指具有《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仍然没有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这四种婚姻都是自始无效。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无效婚姻。

我国无效婚姻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认定属于无效婚姻关系的,双方婚姻关系自始至终处于无效状态,不用承担和履行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责任及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不同于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和规定,双方履历中仍处于未婚状态,与离婚存在本质不同。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无效婚姻的后果有什么

(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无效婚姻男女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婚姻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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