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违法婚姻和无效婚姻一样吗?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没有可比性,两者可以说是因果关系,如婚姻法第十条,在其四种情况下结婚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但如果是可撤销婚姻,这可能有些区别,因为可撤销婚姻,是不符合婚姻法的,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是违法的;如果受害人申请撤销,被撤销后,就是无效婚姻了;可撤销婚姻在没有撤销之前,其违法性。
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无效的婚姻也就是指婚姻无效,在法律层面上就是说明这段婚姻欠缺成立的法律条件,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这叫做无效婚姻,但是有效婚姻都不一样的,他可能会有正规的手续,有法律的保护。这也是他们的一种区别,但是生活中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在情感上。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法律分析: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
华荣律所: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1、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况是重婚。2、第二种无效婚姻的情况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第三种法定结婚年龄的结婚登记是第三种无效婚姻。 现在大家在婚姻中可能都是充满向往的,但是很多时候的婚姻是无效的,也许你只是被隐瞒在其中,但是很多人面对这样的婚姻不知道它是无效的,那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呢?
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当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后,只要是依法定程序确立的婚姻关系,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一、 联系:1无效的或者被撒销的婚烟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费的权利和义务。2.婚姻无效或者破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区别:1.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主要包含三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不具有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其财产。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构成重婚,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和女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存在这三种情形的婚姻关系都是无效的,并且重婚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在无效婚姻中,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还是受保护的。 一、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被判定为「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一条,重婚的,很好理解,就是说已经有配偶的人隐瞒婚姻情况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然没有和他人登记结婚但是却以。
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哪些情形下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