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可撤销婚姻的定义
如何理解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如下:(1)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2)因一方胁迫另一方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3)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2、。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根据最新规定,婚姻可撤销只存在两种情形,具体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但是并未在婚姻登记前告知相对方,那么对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1、其中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是什么。
什么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条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以非法。
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三、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一)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二)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三)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2)申请人范围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3)申请时限不同;(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5)效力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 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登记 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撤销。
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婚姻可撤销只有两种情形: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4、血亲婚。就是男女。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则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