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知合2025-03-23 16:54306 阅读61 赞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1、形成原因: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胁迫或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二者在原因上有明显不同。2、请求权人: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是受胁迫方或不知情的一方;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范围更广,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不同主体在不同情形下可主张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什么意思

可撤销婚姻则是在婚姻缔结后,因重大误解或受到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可撤销婚姻在撤销之前,婚姻当事人之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婚姻被撤销,其效力会追溯到从一开始,双方即不存在夫妻关系,但同居期间的财产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通常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首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境。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需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其次。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4. 无效婚姻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在婚姻撤销前享有权利义务。婚姻的法律效力分类:1、婚姻的成立条件:涉及法定年龄、双方自愿、一夫一妻制等基本要求;2、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责任、子女抚养权等法律规定;3、婚姻的解除方式:包括离婚、宣告婚姻无效、婚姻的撤销等。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1、事由不同 婚姻无效的原因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痊愈、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有一种即受胁迫。2、程序不同 婚姻无效的认定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提出时间不同 婚姻无效提出。

我国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法律分析:(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申请条件

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缔结的婚姻,或者是由于结婚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赋予了一定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权利。通过行使这种权利,可以使婚姻被宣告无效。撤销婚姻的程序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具有管辖权,这是撤销婚姻申请的一个基本前提。其次,受胁迫的。

离婚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2、二者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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