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所以双方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双方是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寄可,同居之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一、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
如何理解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如下:(1)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2)因一方胁迫另一方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3)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2、。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成立原因、请求权主体、法律效力和请求权的时效不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婚姻关系终止,但婚姻期间的行为仍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子女地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割等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产生的原因和法律后果。离婚是对于当前所拥有的合法婚姻关系进行解除,但是婚姻无效的话,是因为存在着法定的情形,导致婚姻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可撤销婚姻,是属于存在着欺骗胁迫等相关的问题,导致可以撤销。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
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应当怎样处理?
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无效或者是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婚姻无效或者是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属于无效的啊,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并且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什么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条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以非法。
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第四,如果无效婚姻或者可撒销婚姻当事人。